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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婚姻律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淮南婚姻律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1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1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1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1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1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1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1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1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1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1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1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1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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