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手机频出故障消费者法院维权乌兰察布公司律师工程设计新购手机频出故障消费者法院维权乌兰察布公司律师工程设计
家住丰台得高女士花了2398元在北京1家家用电器连锁销售公司得分店购买了1部手机,手机在3包期限内频频泛起机能故障。 经由两次检测后,店里终于给高女士更换了1部新机,高女士万万想不到得是,换机得第2天,手机又泛起故障。 高女士多次找到销售公司入行协商均无结果,1怒之下,高女士将该家用电器连锁销售公司及其分公司1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手机款。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高女士起诉称,2008年8月7日,她花了2398元在北京1家家用电器连锁销售公司得分店购买了1部手机。 因手机在3包期限内泛起机能故障,经两次维修出具检测讲演,2009年9月20日该店为高女士更换了新机。 店里得销售职员称,如更换得新机泛起题目,高女士可以到该品牌手机得客服中央做检测,根据客服中央出具得检测讲演退货或者换货。 2009年9月21日,更换得新机泛起故障,高女士到该品牌手机得客服中央做了检测,拿到取机单后就到分店往退机,店里得工作职员称国庆节后会电话通知高女士。 国庆节后,迟迟没有接到电话通知得高女士打电话到店里询问,该店称要收取1000元得折旧费。 高女士以为该分店得要求并分歧理,便打12315投诉,经调解未达成协议。 高女士以为,根据国家"3包划定”,购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泛起"3包机能故障”得,可凭有效购机FP原件和保修卡,向销售商索要FP面额1次性全额退款。 因此,高女士将该家用电器连锁销售公司及其分公司1并诉至法院,要求1次性退归手机款2398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